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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山东网-感知山东6月25日讯 (记者 张敏敏)6月25日,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“626国际禁毒日”新闻发布会,公布了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。其中,涉及依法惩处“零口供”贩卖毒品案。
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1日间,刘某某以微信收款的方式多次贩卖冰毒给姜某某等18人吸食,共计贩卖冰毒195次、128.28克,涉案金额165 271元。刘某某被抓获后,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行为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,贩卖毒品,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。被告人刘某某向多人多次贩卖毒品,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大。综合考量本案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。
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蒋海年介绍,本案的被告人被抓获归案后,面对其与上线、购毒者之间存在的微信转账等证据,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仍拒不供述,辩称转账系其他经济往来。法院根据多名购毒者的证言、交易记录等证据,在被告人“零口供”情形下,认定其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。由于毒品犯罪具有隐蔽性,很多毒品犯罪分子采用各种手段,意图逃避法律的制裁,但法网恢恢,只要实施了毒品犯罪,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,一定难逃法律的制裁。人民法院提醒那些存有不良企图的人员,莫存侥幸心理,远离毒品,利人利已。